女子月薪仅4700元却背负高达2544万元的债务,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对无法偿还的债务,该女子已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这一事件揭示了个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面对巨额债务时的困境,个人破产申请是法律手段之一,有助于债务人摆脱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寻求经济重建的机会,个人破产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影响,需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

女子月薪4700元负债2544万元 已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电脑知识网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 申请人周某,女性,37岁,每月工资收入仅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1592.27元,她所申报的债务总额高达2544万余元,远远超出了其可承受范围,这一消息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此回应媒体称,该案目前尚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法院在网上发布的是个人申请审查公告,而非申请受理公告,申请审查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广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馈,并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 深圳作为国内首个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的城市,其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诚实而不幸”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若周某的申请获得批准,法院将制定还款计划,要求债务人将其未来收入中超出基本生活费用的部分用于偿债,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此前已有类似的案例,2024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裁定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这对夫妻自1998年起在深圳罗湖区经营个体工商户毛巾批发零售店,在2009年仓库遭遇火灾后,店铺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自2012年至2023年期间,他们陆续借款和网贷以偿还债务和维持店铺经营,但负债仍然繁重,最终不得不注销店铺,他们的负债总额达到了928万余元。 在申请个人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发现夫妻二人有一套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房产,除此之外无其他大宗财产,现金及存款不足400元,经过审查,破产管理人认为他们符合深圳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并裁定宣告他们破产,他们的房产将通过网络拍卖折现以偿还债务,考察期届满后,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未清偿的债务,最终是否免除其未清偿债务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裁定。 对于周某的申请和周某的处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对于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及其背后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也提醒我们在面对经济压力和困境时,应理性应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