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消息,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发生一起特殊盗窃案件,当事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发布,本地居民扎某扎某长期沉迷短视频直播,对某平台女主播心生好感,为提升 “榜单排名” 频繁打赏致其负债。
因无稳定收入来源,遂萌生盗卖牲畜的念头,后冒用邻居饲养人身份,通过牲畜交易市场联系买家,以7万元价格将10头牛贩售。
所得赃款约60%用于偿还打赏平台借款,剩余部分用于日常消费。
为掩盖犯罪事实,其刻意选择偏远地区交易,并要求现金支付以规避资金追踪,不过警方还是通过牲畜交易登记信息及资金流向分析迅速锁定嫌疑人。
据其供述,打赏行为已形成心理依赖,“女主播的感谢和互动让我感到被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实践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即认定为 “数额巨大”,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