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 日社保新规被传得邪乎,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大家好呀,我是包小可~
(1) 有些人大抵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其实 9 月 1 日根本不是 “强制缴社保” 的开始!只是企业不交的后果更严重了。
(2) 还有些属于过度解读,人云亦云
首先,得看看原新闻到底说啥。很多人以为这是人社局的规定,其实是最高法院出手了。
最高法发布的规定主要讲了三件事:
(1) 任何 “自愿放弃社保”(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一律无效;
想想为啥是最高法发布这规定?还不是因为这几年劳动仲裁越来越多。企业一般会要求和员工签 “自愿放弃社保”,可员工一离职,就起诉公司,公司拿 “自愿放弃社保” 说事,这无形中增加了大量审查、判决周期,甚至成了一笔烂账。所以现在规定,任何 “自愿放弃社保” 都无效,协议说啥都没用。
这样一来,以后劳动仲裁时,只要企业没交社保,员工一告一个准,100% 胜诉!企业 99% 会输!(劳务派遣、外包除外)
其次,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早就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这不是现在才有的规定,是 10 多年前就有了,现在算是加强版,还多了滞纳金。
简单理解,9 月 1 日的新规是缴纳社保的加强版。大多数地方不会主动查你交没交社保,民不举,官不究,但这不代表你可以不交。一旦员工维权,企业就很难撇清责任,基本会输。
小公司的社保压力真的很大。卢松松也是创业者,他们给员工上了社保,现在北京社保,企业大约要缴 2200 元,员工个人缴约 500 元,总额超 2700 元(马上还要涨)。这笔费用已经超过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小公司来说压力太大了。
写在最后:总结一下就是,“强制缴社保” 不是新规,而是加强 Pro 版。不是 “不能签协议”,而是协议签了也无效;不是 “人人都会查”,而是只要被举报,企业 99% 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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